“雙碳”背景下首部地方性電力法規
日期:2022-10-09 瀏覽次數: 2452
近日,《浙江省電力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將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這是“雙碳”目標提出后第一部地方性電力法規。
電力是事關國計民生的基礎產業,安全穩定的電力供應是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支撐。本次《條例》的制定,是在2014年出臺的《浙江省電力設施保護辦法》基礎上,結合浙江省電力事業發展需求,覆蓋電力規劃建設、生產交易、運行安全、供應使用、設施保護等管理領域的一次立法實踐。《條例》深入貫徹能源安全新戰略,完善省級能源法治體系,重點保障我省電力行業的健康、有序、可持續發展,系統強化了為實現“兩個先行”奮斗目標的電力發展戰略支撐。審議通過的《條例》共八章81條,逐條指向明確,充分體現新時期立法要求和浙江特色。
統籌電力安全供應與低碳轉型
確保全省電力安全供應是《條例》的主要出發點。《條例》明確“電力事業發展應當堅持統籌規劃、安全高效、清潔低碳、適度超前的原則,保障電力供需平衡,構建電源、電網、負荷、儲能協調互動的新型電力系統,推進碳達峰碳中和”。《條例》新增電力需求響應、可中斷負荷相關條款。強調電力設施保護,補充了危害電力設施的禁止性行為,并對密集輸電通道的保護做出專門規定。在支持我省電力低碳轉型、高水平建設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方面,《條例》對新建公共機構建筑和工業廠房屋頂光伏建設提出要求,規定相應激勵措施,并強化對可再生能源并網收購的制度設計。
統籌政府行政管理與有效市場
《條例》首次明確推動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電力市場體系。規定省電力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電力交易機構運行的監督管理,推進電力交易信息的公開、透明。要求制定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與周邊用戶直接交易規則,完善電力中長期和現貨交易機制,深入推進電力體制機制改革。
統籌營商環境改善與民生需求
《條例》充分關注生產生活的用電保障,提升防御臺風洪水等災害標準,強化數字賦能。“一戶多人口”電價政策,明確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人數較多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享受電價優惠;也對供電企業不得損害的用戶權益進一步做了明確。規定了供電企業為電源項目提供并網服務的期限,并對達不成并網協議時的協調機制予以明確。要求新建住宅小區的開關站、配電站設在地面一層以上,提高防澇防災能力。規定商品交易市場、產業園區等主體轉供電過程中不得收取除電費和規定的損耗以外的其他費用,并對違反該規定的行為設置相應法律責任。還要求電力企業做好信息安全防護,積極運用網絡通信等技術手段,提升管理和服務水平。
《條例》的頒布實施將有利于從法律層面為我省能源轉型發展提供依據,推動能效水平提高和綠色低碳發展;有利于建立健全電力保供機制,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力度,增強突發情況應對能力,維護供用電秩序穩定;有利于推進電力體制改革,打造規范、公平、透明、高效的市場,提高獲得電力水平,改善電力營商環境。
文章來源:浙江發改,如侵聯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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